事项名称 |
机动车驾驶证换证业务流程 |
设定依据 |
公安部123号令 |
申请条件 |
1、机动车驾驶证有效期满换证(驾驶人应当在有效期满前90日内,向驾驶证核发地车管所申请换证); 2、机动车驾驶人达到规定年龄换证; 3、降低准驾车型的; 4、机动车驾驶证记载的机动车驾驶人信息发生变化换证(机动车驾驶人应当在30日内到驾驶证核发地车管所申请换证);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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办理材料 |
1、申请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;暂住人员还应提供居住证原件及复印件; 2、《机动车驾驶人身体条件证明》; 3、申请人近期免冠、白色背景的一寸彩色照片四张; 4、机动车驾驶证原件; 5、属于有效期满或达到年龄换证、身体条件发生变化降低准驾车型的的,还应提交《机动车驾驶证身体条件证明》; 6、属于驾驶人信息变化中的姓名一项的,需提交驾驶人户口簿原件及复印件; 7、属于驾驶人信息变化中的出生年月及身份证号变更一项的,需出具公民身份证号码变更证明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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办理流程 |
将申请材料交车管所受理岗审核,符合规定的,办理相关换证手续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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办理地点 |
乌拉泊车管所、卡子湾车管所、各辖区交警大队县级车管所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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办理时间 |
周一至周五 10:00—18:00 |
咨询电话 |
0991-5623211 |
办理时限 |
符合条件的当日办结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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